服务内容
就业政策
(一)博士研究生
1、生活补贴
2019 年11 月21 日(含)后,我市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新培养和新引进的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4000 元生活补贴,连续
发放5 年。
2、购房政策
可申请我市租赁型人才公寓或购买产权型人才公寓,住房面积最高140 平米,
租赁享受市场价5-8 折,购买享受市场价7.5 折;未购买我市产权型人才公寓的
博士研究生,并于2019 年11 月21 日后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宅时
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助30 万元。
3、引才亲情奖
对2019 年11 月21 日(含)后、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
或回淄创业满1 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职时父母一方为淄博户籍或淄博学籍的
毕业生家庭,给予1 万元奖励。
4、“淄博精英卡”
对全日制双证博士研究生发放“淄博精英卡”,凭卡可享受交通出行、职称
评定、医疗保健、旅游服务、体育健身、休假疗养、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科研
服务、审批服务等19 大类28 项绿色通道服务。
5、子女入学
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全市范
围统筹安排入学;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可以在就读学校或户籍所在地学校
参加报名和招生录取,也可根据考生成绩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达到非指标生招
生录取分数线的意向学校就读;参加高考的可提供升学咨询服务。
6、家属安置博士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的,按照“同级就近就优”原则对口安置,可使
用专项事业编,不受接收单位编制限制。
(二)硕士研究生
1、生活补贴
2019 年11 月21 日(含)后,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
职新培养新引进毕业五年内的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2000 元生活补贴,连续发
放5 年。
2、购房政策
可申请我市租赁型人才公寓或购买产权型人才公寓,住房面积最高120 平米,
租赁享受市场价5-8 折,购买享受市场价7.5 折;未购买我市产权型人才公寓的
硕士研究生,并于2019 年11 月21 日后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宅时
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助8 万元(享受对象同生活补贴范围)。
3、引才亲情奖
对2019 年11 月21 日(含)后、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
或回淄创业满1 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职时父母一方为淄博户籍或淄博学籍的
毕业生家庭,给予1 万元奖励。
政策解答单位: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3-3170598)
(三)学士本科生
1、生活补贴
2019 年11 月21 日(含)后,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
职新引进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学士本科生,每月发放1000 元生活补贴,连续发
放5 年。
2、购房政策
可申请我市租赁型人才公寓或购买产权型人才公寓,住房面积最高100 平米,
租赁享受市场价5-8 折,购买享受市场价7.5 折;未购买我市产权型人才公寓的
本科生,并于2019 年11 月21 日后在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宅时可享
受一次性购房补助5 万元(享受对象同生活补贴范围)。3、引才亲情奖
对2019 年11 月21 日(含)后、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
或回淄创业满1 年的全日制本科生入职时父母一方为淄博户籍或淄博学籍的毕业
生家庭,给予1 万元奖励。
政策解答单位: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3-3186110)
(四)大专生
1、生活补贴
2019 年11 月21 日(含)后,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
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工作或经营满1 年以上,一次性
给予1 万元生活补贴。
2、住房政策
可申请我市租赁型人才公寓,住房面积最高60 平米,租赁享受市场价5-8
折。
3、鼓励“专升本”
新获得全日制本科学位学历的,可享受学士本科生相关政策待遇。
(五)高职、中职生
生活补贴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
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2019 年11 月21 日(含)后、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
职工作的,每月发放1000 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 年。
二、“四强”产业关键领域引进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淄博市新材料产业、智能装备产业、新医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以下简称
“四强”产业)用人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所学学科需符合教育部学位与
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最新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为B+及以上),提高就业政策
扶持标准: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0 元;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生活补
贴3000 元;学士本科生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 元。生活补贴发放时间累计计算,
最长不超过60 个月。三、创业扶持政策
每年选择不超过200 个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 万元的创业资金扶
持;对5 年内项目运行良好,具有较大发展前景的,再给予最高50 万元的重点
支持。首次领取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正常经营12 个月
以上,给予小微企业1.2 万元或个体工商户5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小微企
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每个岗位给予2000 元的一次性创
业岗位开发补贴。毕业5 年内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租用独立经营场地未享受
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小微企业按照每户每年5000 元标准,个体工商户按照每
年2500 元的标准,给予2 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四、金融支持
实行贷款贴息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提供最高30 万元创业担保贷
款,贷款利率在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3 个百分
点,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为2 年。第一次申请给予全部贴息,再次申请按照贷款利
率的50%贴息。大学生或专业技能人员创办的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
超过300 万元。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
政策解答单位:淄博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533-31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