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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动产业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区县级人民政府 2025-11-11

政策级别:区县级 发布时间:2025-11-11 文号:—

发文机关: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动产业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0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动产业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当好“四个先锋”、打造“四个高地”要求以及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激发金融主体活力,强化产业金融根基,提升金融活水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效能,加快建设产业金融创新发展区,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目标 到2028年末,全力打造产融深度融合、创新活力迸发的产业金融发展创新高地,努力实现“金融倍增”计划,产业金融创新发展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的产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以股权投资、汽车金融、公募基金等为代表的金融业态更加健全;各类金融机构的展业动力与创新活力更加强劲;各类金融业态协同联动、特色发展的金融发展生态环境更加优越。建设挂牌2-3家金融产业园,形成聚集效应、规模效应,打造产业金融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 第一条 鼓励发展科技信贷 鼓励银行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鼓励开发“专精特新贷”特色产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金融供给。发挥经开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作用,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合作银行小微企业贷款项目发生的不良贷款本金余额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探索与银行机构合作,拓宽贷款风险补偿范围,适度提高补偿比例,鼓励银行机构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额度更高,规模更大的信贷支持。争取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贷款融资试点等落地。支持探索投贷联动、投保联动等模式创新。鼓励银行机构提高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占比。 第二条 支持发展科技保险 支持保险机构围绕企业在创新研发、生产运营、市场推广及成果转化等重点环节的风险研发专属保险产品。搭建多方信息互通平台,引导和鼓励保险资金投向重点产业和重大产业项目。鼓励建立科技创新型企业保险理赔绿色通道。引导鼓励科技型企业自愿选择、自主投保各类创新保险产品。认定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向保险机构投保科技保险,当年实际保费总支出超过10万元的,按照其当年实际保费支出的50%给予企业补贴;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按照其当年实际保费支出的60%给予企业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三条 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 建立完善供应链金融体系,吸引一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多元金融机构在区内展业。针对四大主导、六大未来产业,鼓励多方联动探索整链授信创新模式落地。鼓励金融机构依托产业链生态场景创新业务模式,采取多样化的产品工具和组合,满足链上企业的综合金融需求。鼓励商业保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运用保理融资及融资租赁等方式提升对实体产业的服务能力,当年业务合同金额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按当年为企业提供融资总额的0.1%给予奖励,每户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四条 推动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改善 推动供需两端统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探索完善小微企业增信体系,提高风险分担能力。支持金融机构提供批量化、规模化的小微金融服务,提高小微金融覆盖面。对获得企业贷款的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当年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贴息支持,每年单户企业贴息支持上限为25万元;认定为北京市“专精特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当年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贴息支持,每年单户企业贴息支持上限分别为40万元、50万元。对获得北京市首贷贴息政策支持的企业,根据市级支持额度,按照1:1的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最高支持20万元。本条措施就高不重复享受。 第五条 支持发展绿色金融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提供专业化、差异化服务。强化城市建设、城市运行重点项目的绿色金融运用,建立绿色金融与经济低碳转型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企业在境内外发行绿色债券、转型债券和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支持绿色金融专业机构发展,建立健全绿色金融专业服务体系。对绿色金融支持力度较强的前20%银行机构给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 鼓励发展数字金融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科技子公司及大型产业集团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在区内发展。鼓励企业利用“信用+”赋能发展。鼓励金融机构通过数字金融手段促进金融服务的普惠化、智能化,提升金融服务数字化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布局数字生态场景体系,构建数字生态运营体系,加快数字人民币与数字经济产业的深度融合运用。 第七条 鼓励发展养老金融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推广具有长期性、安全性,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养老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的运行机制,打通养老产业链和金融服务链,实现覆盖养老全产业链的综合金融服务供给。鼓励各类主体积极扩大企业年金管理规模,支持区内用人单位为本单位人才建立年金,为员工提供更优保障。……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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